Workflow
汇川技术(300124) - 长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2025年4月)
300124Inovance(300124)2025-04-28 14:08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长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四)公司执行董事会(以下简称"执董会")认定的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 情形;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聚 合优秀人才加盟,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从而为股东带来更高效、更持久的回 报,特制定《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长效激励基金管理办法》"),设立公司长效激励基金。 第二章 激励对象 第二条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第三条 下列人员不得作为激励对象,激励对象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的, 取消激励对象资格: (一)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刑罚或行政处罚的; (二)最近三年内被监管机构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最近三年内因泄露国家或公司机密、贪污、盗窃、侵占、受贿、行贿、 失职或渎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或违反公序良俗、职业道德和操守的 行为给公司利益、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 (五)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