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特(688686) - 董事会对2024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张燕琴女士、邓定远先生、陈桂林先生、谢春晓先生的 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 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主要股东的公司任职,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利害关系 或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张燕琴女士、邓定远先生、陈桂林先生、 谢春晓先生 2024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