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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融 街(000402)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000402FINANCIAL STREET(000402)2025-04-28 14:21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 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 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四)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 业任职; (五)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 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任职; (六)本人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 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 组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主要负责人; (七)本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 (八)本人为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的专项评估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