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利尔(002392) - 2024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吴维春)
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本人应出席 5 次,实际出席 5 次;公司召 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 使表决权,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 的作用。 本人吴维春作为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出席公司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吴维春,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73 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 师、律师。1995 年 9 月至 1996 年 5 月任中京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19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