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002966)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本行独立董事刘晓春、范从来、兰奇、李志青、陈汉文的 任职经历及其提交的独立董事自查情况报告,本行董事会认为前述人 员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 影响的情况。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要求,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就本行在任独 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本人已严格对照上述自查事项进行自查,并保证上述自 查情况的真实、准确、完整。 附件: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 附件: 壤表说明:请对上述事项进行自查,并在选项"□"中划"√"进行选择。 二、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对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人承诺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 履职独立性的情况。 0-08 三、自查结果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 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