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克智能(60320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一条 为明确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其组织、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提高 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和决议的有效、合法,维护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 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召集、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 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公司召集人通知的其 他地点。 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