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克智能(60320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4月修订)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责任追究制度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增 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 的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 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 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 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 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 第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