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动力(603129) -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界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义务,保 障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浙江春风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下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 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为通过认购、 购买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可转债的投资者。 公司将聘请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机构或其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以下简 称"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