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雁吉祥(600868) -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公司与关联人之间 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 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四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 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 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六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七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 主体以外的法人; (三)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梅雁吉祥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 联交易,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符合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司及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