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神科技(000790) - 总裁工作细则
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公司总裁的经营管理权限,规范公司总裁的经 营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成都华神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总裁是指总裁或经合法授权协助总裁行使总裁职责的执行总裁(常务 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总裁的工作应贯彻诚信、守法、务实、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 聘任与解聘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裁每届任期三年,总裁可以连聘连任。 公司设执行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 第五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按照总裁与 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总裁: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 (一)属于《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 (二)被中国证监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