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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帝股份(00203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
002035Vatti(002035)2025-04-28 14:51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二零二五年四月) 1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 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加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 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 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对于公司发展战略研究和重大投资决策,战略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办公室或董事会指定 的其他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