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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川技术(30012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300124Inovance(300124)2025-04-28 14:52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公司设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1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 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召集人不履职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