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瑞医疗(30076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4月)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总经理层的有效监 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至7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其中必须有1名为会计 专业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