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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00093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000938UNIS(000938)2025-04-28 14:53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议 事规则尽快补足委员人数。 第 1 页 共 5 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本议事规则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绩考核和 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