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00093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草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 监管规则及《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 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 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 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三条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审 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