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马科技(688360) -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军、赵黎明、张云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员的 任职经历以及独立董事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独立董事张军、赵黎明、张云不 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在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董事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公 司独立董事张军、赵黎明、张云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军、赵黎明、张云的独立性情况进 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