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邦安全(688651) -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远江盛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法 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远江盛 邦安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 审计、内控体系等方面监督并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独立董事中至少有 1 名为专业会计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