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002055)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虞熙春)
(虞熙春) 本人作为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支撑,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虞熙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2 年出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1994 年至 2011 年先后任职深圳市永明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友信会计师事 务所、深圳正大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总审计师、合伙人,2011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市义达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合伙人;曾于 2008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1 月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 立董事,兼任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万泽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经纬辉开光电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