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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军工(688543)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资产独立完整。公司应独立拥有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 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 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 1 第一条 为了防止大股东、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以下简称"大股 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 司")资金,建立防范的长效机制,杜绝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 为的发生,维护公司的独立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 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