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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军工(688543)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一)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验证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1 第一条 为维护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以公司的 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