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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科军工(688543) -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江西国科军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依照《中 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江西国科军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的义务,并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