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铂力特(688333) -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688333BLT(688333)2025-04-28 16:38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必要的决 策程序。董事会应当就股东回报事宜进行专项研究论证,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 回报规划,并详细说明规划安排的理由等情况。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 不限于电话、传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做好现金分 红事项的信息披露。 第二章 利润分配顺序 第四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 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税后利润按 下列顺序分配: (一)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二)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 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三)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 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 比例分配。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