铂力特(688333) -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修订)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西安铂力特 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 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依据《公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营和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对股东 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应当认真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 责,确保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平对待全体股东,并关注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根据需要可设副董事 长一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六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