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医疗(00243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为规范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 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 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形的,可以无须向深交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