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润电子(002055)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 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各项经营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合理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 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层 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 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