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明科技(002992)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90476774P,深圳宝 明精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明有限")原有的权利义务均由公司承继。 第三条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5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20]978 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 3,450 万 股,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20〕666 号"同意,于 2020 年 08 月 0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全称: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宝明科技 英文全称:SHENZHEN BAOMING TECHNOL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