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特智能(300840) - 内部审计制度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内审人员,对其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各子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 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 1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