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特智能(300840)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建立起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维护公司资金安全的义务。 第三条 公司及其子公司、分支机构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 资金往来,包括正常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应当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 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