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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特智能(30084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300840KUTESMART(300840)2025-04-28 18:13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兼任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每年至少 召开两次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 公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董事长 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经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同意;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