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宏基(002345) -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广东潮宏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与关联人(又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 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四) 书面协议的原则,关联交易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 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以下 基本原则: (一) 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 关联人回避的原则; (三) 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 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 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公司与上述第(二)项所列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 而形成上述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