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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岭药业(002603)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骁悍)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战略与规划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 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4 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 何职务,也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刘骁悍) 本人作为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 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