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辉科技(300423)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 要求,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 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方式购买赫普绿色储能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赫普能源环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赫普能源")全体 5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赫普能源 85%股份, 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公司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不 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二、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 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3、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