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昇辉科技(300423)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方式购买赫普绿色储能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赫普能源环境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赫普能源")全体 5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赫普能源 85%股份, 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 3、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标的将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公司将继续在业务、 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关联人保持独立,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 产完整性,不会影响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 能力,有利于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有利于 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 管要求》,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 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1、本次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