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辉科技(300423) -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标的公司坚持以科技创新为驱动,注重科研投入和专利保护,以科技服务 赢未来。2018 年 2 月,标的公司联合中国科学院金红光院士在公司设立院士专 家工作站,合作方向包括火电厂灵活性改造技术(包括调节灵活性、燃料灵活 性)、碳减排、氢能、分布式光伏等。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 行股份方式购买赫普绿色储能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赫普能源环境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赫普能源"或"标的公司")全体 5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赫 普能源 85%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进 行了审慎分析,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 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