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导智能(300450)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一)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 (财会〔2023〕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 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 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通知》 (财会〔2024〕24 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 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 执行。 证券代码:300450 证券简称:先导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5 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无锡先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先导智能")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