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股份(000567)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发布了《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解释了"关于 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 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 根据上述准则解释的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 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的概述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号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 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