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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工科技(301662)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1、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日余额额度内 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有效期至 2024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鉴于上述授权额度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保持特定人才的稳定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促进公司和员工共同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公司及分子公司的特定员工提供财务资助, 该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2、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 1,500 万元,利息根据借款协议约定,用于 员工购房、购车,在此限额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该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宏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宏工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