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柏特: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 师事 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邮编: 200120 the state of the state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of the subject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利柏特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