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002066)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 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 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以下 简称ESG)绩效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 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由三至六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 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