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科技(002066) - 公司章程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经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经贸国企改 [2001]1341 号《关于同意设立北京瑞泰高温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的批准,在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334480727。 第三条 公司于 2006 年 7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00 万股。该等股份均为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 资股。于 2006 年 8 月 2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Ruitai Materials Technology Co.,Ltd.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