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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联重科(00015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000157Zoomlion(000157)2025-04-29 09:49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发展需 要,优化董事会人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其 它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本细则将不时随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修改 而进行修订,若本细则的规定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发生冲突,应优先适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占 大多数。公司应委任至少一名其他性别的董事加入提名委员会。 (一)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 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 至少每年检讨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