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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合科技(001389)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证券办公室为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 作部门,统一负责向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报送 公司相关信息,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股 东接待、咨询等工作。 第四条 公司及下属公司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公开或泄露、 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的内容。 第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各分公司及分支机构、各控股 子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泄 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第六条 公司及其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须指定 专管人员负责本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报备工作。 1 第二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 得内幕信息的人员。 第八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