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合科技(001389) -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关联(连)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和非关联(连)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连)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 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连)股东的利益。应遵循关联(连) 董事和关联(连)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公司对关联(连)交易实行分类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的规定认定关联人以及关 连人士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关联(连)交易的审批、信息披露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