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合科技(001389)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议事规则 (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本议事 规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 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且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 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九条 公司证券事务办公室是战略与ESG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战略与ESG委 员会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指定公司相关的部门或人员为其提供工作支持。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适应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与可持续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升公司环境、 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 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广州广合科技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