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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合科技(00138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 (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广州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订、审 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 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本细则所称"独立董事"包括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确定的"独立非执 行董事"。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