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控股(601155) - 新城控股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债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公司和投 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挂牌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 —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等有关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以及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投资者做 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债券存续期内公司偿债能力、担保机构代偿能力、 公司债券价格或者投资者权益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三条 公司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为信息披 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公司偿债能力或公司已发 行债券的价格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