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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通科技(300211)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

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江苏亿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 建立健全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关联方",与现行有效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之规定具有相同含义。本公司及纳入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所有资金往来均适用本制度。 (二)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委托贷款;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两 种情况。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及接受 或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 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