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商集团(00050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 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 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 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 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 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第二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七条 董事会应当在本规则第五条规定的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