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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空港(60089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修订)
600897XIAC(600897)2025-04-29 12:59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的占比不少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 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