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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空港(60089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4月修订)
600897XIAC(600897)2025-04-29 12:59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产生,主任委员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内部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元翔(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 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 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当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 务。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 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 ...